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23期)

   近期,南京市市监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045批次,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蛋制品、豆制品、食糖、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27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情况通报如下:

 

  一、六合区鱼老板酸菜鱼馆自消洗的复用餐饮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浦口区王虎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南京市秦淮区海得利淀粉包装批发部生产的红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南京杭仙坊百货超市店销售的标称苏州三涧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涧料酒(调味料酒),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苏州三涧酿造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南京市江宁区食为民餐饮店自消洗的复用餐饮具(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五、南京市江北新区悦来购超市店销售的标称南京礼拜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剥种籽葵(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南京礼拜几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鼓楼区肉大爷餐饮店自消洗的复用餐饮具(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七、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万辰国际广场店销售的标称武汉市米琪尔食品厂生产的无蔗糖绿豆糕(桂花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武汉市米琪尔食品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八、江宁区新又多百货店销售的标称重庆本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豆干(鸡汁味),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重庆本庆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九、南京市江宁区驰达快洁菜加工中心使用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南京市六合区崔兵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线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一、南京六点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二、沃尔玛(江苏)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南京桥北路分店销售的鲫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三、南京市江宁区张磊水产经营部销售的虾蛄,抖客网,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四、高淳区文武蔬菜配送经营部销售的青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五、南京市江北新区汪勤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六、江宁区乌米阁水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七、南京市秦淮区孙怀标蔬菜销售中心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八、盛庄刘姐菜篮子智慧菜场明觉店内个体工商户(朱德根)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报

 

  附件: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23期).zip

 

  南京市市监局

 

  2022年7月18日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23期)

原标题:【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23期)
内容摘要:近期,南京市市监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045批次,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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